书剑小说 天影厂80年代拍《书剑恩仇录》,自此金庸作品首度合法进入内地
80年代初,金庸小说通过大量的盗版书、小报、杂志传到大陆,掀起武侠热。随后,金庸作品正式合法进入内地,这中间有两个节点,一是根据《书剑恩仇录》改编的电影《江南书剑情》《戈壁恩仇录》由天津电影制片厂投资拍摄、发行;二是小说《书剑恩仇录》被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正式引进出版,可以说是金庸与天津的一种特殊缘分。
1955年2月8日,查良镛以“金庸”为笔名在香港《新晚报》连载首部武侠小说《书剑恩仇录》。一直到1972年9月23日,《鹿鼎记》在《明报》连载结束,17年金庸写了15部武侠小说,即“飞雪连天射白鹿,笑书神侠倚碧鸳”。
(金庸)
1984年,天津电影制片厂正由科教片厂转型故事片厂,准备和扬子江影业公司合作,邀请李翰祥执导金庸的《书剑恩仇录》。港方表示:金庸本人愿意接受天津和扬子江影业公司邀请,并会亲自撰写剧本,这是他第一次亲自将小说改编为电影。
在这个过程中,李翰祥导演和“扬子江”发生矛盾。李翰祥想让天影厂辞退“扬子江”,和他一起拍根据《碧血剑》改编的《金蛇郎君》。天影厂方面和李翰祥沟通后决定,与双方分别合作,拍摄《金蛇郎君》和《书剑恩仇录》。过了不久,李翰祥暂停《金蛇郎君》改拍《赵子龙》,于是和天影厂的合作也就没了下文。
《书剑恩仇录》则开始上轨道,由天津电影制片厂、香港扬子江影业有限公司、香港银都机构联合出品,导演也定下了许鞍华。
(天影厂《书剑》剧照)
金庸亲自改编的剧本送到天津,结果发现这个“剧本”只是故事大纲。天影厂决定由一直负责筹划这件事的郭凤岐按大纲修改剧本。郭凤岐用了三个月写出上下两集剧本,在1986年1月定稿。由于金庸表示不署名编剧,最终编剧署名为许鞍华、郭凤岐和秦洗心。
秦洗心帮助完成了分镜头剧本。他就是秦天南,后来写过《门徒》《七剑》《早熟》《十月围城》《投名状》等剧本。
剧组原想请郑少秋演乾隆,郑少秋以前在电视剧中演过陈家洛,也很熟悉剧情。怎奈天影厂付不起片酬,最后定了达式常。陈家洛扮演者也圈定了很多人,最后,当时在云南电影制片厂的张丰毅推荐的昆明舞蹈演员张多福入选。
(天影厂《书剑》剧照)
1986年3月22日,《书剑恩仇录》在苏州开机。剧组跑遍了江苏、浙江、上海、新疆、山西、河北、北京、天津等地。苏州拙政园、杭州六和塔、承德避暑山庄、北京故宫等古迹,都是实景拍摄。1987年2月25日,在天津红桥区杀青。
在内地放映的版本,片名定为《江南书剑情》和《戈壁恩仇录》,还请了著名书法大师王颂余题写。1987年8月13日到9月16日,两部电影各上映了半个月。金庸作品首次合法进入内地。
天影厂得到金庸的授权,先期预热出版小说《书剑恩仇录》。近水楼台先得月,这本书自然交给了天津的百花文艺出版社。1985年4月,《书剑恩仇录》在天津新华印刷厂完成印刷,当时还是铅字印刷。首印50万册,定价4元。封面设计成一张枯枝的照片,编辑们都觉得不合题,但也就这样了。
(80年代金庸在内地的唯一正版书)
这是80年代内地金庸唯一正版小说,50万册毛收入达50万元,需支付给金庸的版税是5万元。金庸赚的5万版税全部捐献,他给百花出版社写了一封信,表示《书剑恩仇录》的版税不要了,其中一万元给天津电影制片厂做奖金;两万元赞助北京围棋协会;两万元留在百花文艺出版社,给所有员工发福利。两万元在当时是一笔巨款,出版社100多人,每人做了一套毛料西服。
金庸在信中还写道,要对自己全部的武侠小说进行修改,之后授权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全部出版。遗憾的是,最后并没有达成这个愿望。
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《书剑恩仇录》,是1994年“三联版“之前,金庸在内地唯一授权出版的作品,也就是说,其他所有金庸小说都是盗版。
(天影厂《书剑》剧照)
金庸的出身和天津也很有渊源。金庸本名查良镛,查家分南查(浙江海宁)和北查(天津),查良镛生于海宁,但与天津这个查家同气连枝。天津南运河畔的查氏水西庄是查家的“祖业”,金庸还曾为水西庄题诗:“天津水西庄,天下传遗风。前辈繁华事,后人想象中。”
2001年5月,金庸曾偕夫人来天津,在天津日报社和南开大学做了两次演讲,接受南开大学名誉教授的聘任。他还在天津的中国大戏院看了一出京剧,演出间隙被观众认出,纷纷要求签名、合影,金庸觉得干扰了观众观剧,也干扰演员演出,连忙“逃走”。